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和欠条的关联有哪些共同之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条、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权利人都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借条当作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借条、欠条的相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把借条等同于欠条。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则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应当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是基于什么原因形成的(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些事实是欠款的诉讼请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由来并最终使得法官采信欠条上所记录的内容。这种事实的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者简介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单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欠款)。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要重的多。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的,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要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在举证责任上借条更易于举证,原告的诉讼请求更易于得到法院的认可。借条或者欠条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格式进行书写,或在签订时存在欺诈、诈骗、胁迫等手段的,应该视为无效的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在进行诉讼时,应该递交案件的证明材料,证明双方合法的债务关系要求清偿债款。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溢缴款所谓溢缴款是指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取出溢缴款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费......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旁氏骗局、虚拟货币、消费金融套现、套路贷等。二、网络诈骗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中没有网络......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
      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对方吗?是可以起诉的,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
      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意识较强的债权人,会在债务人不还款时,向其发出催款函。那催款函的形式有哪几种呢?由于催款函的形式不同......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

·生产侵权产品罚款多少是怎么计算的
      生产侵权产品罚款多少是怎么计算的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的罚款,如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处以25万元的罚款。查获侵权商品500件以上的;给他人造成的......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死者的存款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如果死者生前在银行存款是以定期的形式存的,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那么这笔钱在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存,转存......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伪造公司债券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理怎么处理?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那么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理怎么处理?下面小编针对这一情况......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
      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一、企业应如何追收债务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1、企业内部人员催收;2、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如果采用......

·2023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