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如果最高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出现上述情形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4、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所有不同类型的诉讼当事人如果在一审终审后对案件的结果还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再次审理这个案件的,不过不同的申请时间上和范围都不太一样,下面给就给......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一、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是什么?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主要如下: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规范人民法院的......

·申请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申请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提出?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注意有期限限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一、驳回再审申请的情形有哪些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

·民事诉讼再审发回重审有什么区别?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若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法院再审,进入二审阶段。法院也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再判决。如果之后发现在前面审讯过......

·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再审期间能申请笔迹鉴定吗?可以,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条件如下: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