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审可以提起反诉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1、再审时不能提起反诉。2、反诉只能在一审案件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2023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2023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一、再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

·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一、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二审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
      再审发回到哪一级法院重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可以的。当事人因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而上诉后,如果被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原审法院仍然......

·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所有不同类型的诉讼当事人如果在一审终审后对案件的结果还有异议,是可以申请再次审理这个案件的,不过不同的申请时间上和范围都不太一样,下面给就给......

·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
      一、怎么认定民事诉讼法再审新证据新的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再审中的新证据作出了细化规定,即“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

·民事诉讼当事人再审的内容怎样?
      民事诉讼当事人再审的内容怎样?民事诉讼法,其实就是程序法,人们在起诉的时候,法院是如何处理当事人起诉的案件的,一般简单的案件,法院都会优先......

·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事案件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

·一方针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后,另一方不服的,能否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2021年修正后为第20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里所......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2......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