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误的,如果真的错了你可以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你当时提交的首次医疗病历到认定你为工伤的部门让他们进行重新认定(不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有点麻烦了,必竟都两年多了,就算申请行政复议时间都过了),个人认为是你当时的受伤引起了相关的后遗症,而对后遗症这块又不能根据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认定,建议你还是到认定你为工伤的部门让他们帮你出一份与疾病相关联的鉴定申请或直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一次与你当时受伤相关联的鉴定,那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工伤认定无须变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另外,工伤认定只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伤,与伤残鉴定结论没有因果联系。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前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部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直接提出诉讼的,作出工伤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被告。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就是关于朝阳工伤认定复议的相关的程序以及所依据的法律。其实一般经过医院判定的工伤诊断书是不会错的,复议的时候也会根据诊断书来进行判定,但是可能有的时候会叫你到另一家医院进行再次的诊断,这个时候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但总体上是不会相差很大的。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工程质量和广义工程质量,所牵涉的内容也不相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狭义和广义的工程质量到底有何不同,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呢?工程质量对......

·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是哪些?
      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是哪些?一、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是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是什么?
      一、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是什么随时通知辞职是指劳动者在辞职时需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得不辞而别。应用随时通知辞职的权利,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规定的条件。(一)用......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体知道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一)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如何分配?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虽然工亡补助金也是公民死......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可以提前辞职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