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

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效力不是很清楚,并且很多人以为协议离婚之后的救济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这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行政复议仅仅只是针对行政行为,而协议离婚很明显是一种民事行为,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以下是我们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协议离婚的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离婚
  
  (一) 诉讼离婚的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选择哪个比较好
  
  关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针对现实生活当中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这一问题,您可以看出,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他跟诉讼离婚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为诉讼离婚多了法院一方,但是就算是诉讼离婚,也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如果不服法院判决,是上诉而不是行政复议。
  
  

·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做出判决
      起诉离婚的结果有多种,如果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话,则可能判决夫妻离婚,自然也有可能不予离婚。而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也是需要先经过审理才行,这势必就会耽误一定的时间,那通常起诉离......

·农村彩礼离婚后怎么分
      当代社会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关于离婚后农村所说的那部分彩礼钱怎么分割,能否要回成为您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天,将会就“农村彩礼离婚后怎么分”的问题为您答疑解惑。一、婚前的馈赠和......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

·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规定是什么?
      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规定是什么?结婚整容要离婚给赔偿是不予准许的。因为妻子整容不属于离婚赔偿的范围,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首先确定妻子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间的相关信......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而有效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需要包括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