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重要吗

有一部分的员工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是办理了工作的交接,正常的结算工资而已,往往就会忽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实,一些大型的企业,各方面都非常的正规,只要离职的员工都会各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不过是有个别人不清楚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重要吗?
  
  一、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重要吗?
  
  1、现在很多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提供之前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员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将来如果应聘新工作的话,有些单位会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而且,如果解除劳动合同非自愿,员工是可以凭借此证明要求单位赔偿的。由此,其实员工个人就应该是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重要吗这一问题了吧。最好是要求单位出具证明,避免以后麻烦。
  
  

·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
      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一、劳动合同单位不给本人可以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

·打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是什么?
      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就是一个重要的武器,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任何的劳动纠纷的时候就可以使用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企鹅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就需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确保自己的......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范文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形式需要有被通知人的详细信息,并陈诉原因,写清楚补偿金的多少,主要由双方协商签订。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

·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
      一、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可以吗?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