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也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与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是不一致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害,毕竟商品房房款是按照开发商所说的面积来计算的。那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如果商品房出现了面积误差,购房者需要退房的,还需确定面积误差比是否超出了3%,如果超出了才可以申请退房。
  二、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退房,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退房的条件,如无约定或约定内容不具体的,可依法定情况要求退房。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另有约定的按约定)2、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不能交房,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又未征得购房者的同意。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但此时也不会必然导致退房,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面积缩水不是很大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面积来重新结算房款,但要是超过了规定比例的,此时购房者才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
      一、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子女是否可以参与?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什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1、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1、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2、依据住房评估价缴纳全额契税3%;3、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1、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一、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根据这条原则,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

·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二手房产权如何查询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事先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是不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假如产权不属于买房者,那您最好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之中。那么,究竟买房......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
      一、二手房买家以合同重大误解毁约可以吗?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