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程序无锡市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对自身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进行鉴定该侵害主体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时收到上海,需要申请赔偿时,少不了的会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无锡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呢,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或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4、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定。
  
  5、职工有关伤残情况是否为工伤所致的确定。
  
  6、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委托的鉴定。
  
  二、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一)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单位和个人共同委托鉴定的,须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中“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盖章。
  
  (2)工伤认定书。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因工负伤救治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片子等有关资料。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由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 “病历复印专用章”。
  
  (5)患职业病人员须提供职业病诊断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审核盖章。
  
  (2)《鉴定申报花名册》(花名册上须提供单位社保代码和职工个人社保代码)。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完整病史材料,其中病理报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需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检查实行指定医院、规定时间、集中封闭体检的办法进行。集中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告知申请人。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进行。
  
  2、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按《关于印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通知》(锡劳鉴[2002]1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填写《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直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综上所诉,工伤认定是在指定医院集中封闭进行,时间和地点由劳动鉴定为运会通知申请人。存在残疾或有影响劳动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上面的学习,相信您对工伤认定办理的条件,申请办理的材料和工伤认定程序无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当您进行工伤认定时一定要将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出现材料忘带的情况,最后希望您在工作中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出现工伤。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不支付加班工资是有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和大多数地方一样内蒙古地方的人民如果发生工伤的话也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工伤鉴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不说您都想知道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长期工是可以随时辞职,但是不能随时走人,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来进行通知,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辞职的话,那么在辞职的同时就可以......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领取用什么证件: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

·确定劳动关系诉讼时效是多久?
      现在一些小企业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就会给职工的权益造成损害。出于维权的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经过劳动仲裁无效后,当事人就要走诉讼程序了,这里需要注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的价值进行鉴定的过程,采用高新科技对某一工程进行评估,这需要花费多少资金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以及其......

·下班回家途中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途中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点应该注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