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钱?
一、工伤等级赔偿
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
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鉴定费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或多或少会有欠薪的行为,很多劳动者在遭遇单位欠薪的情况时往往会选择默默忍受与等待。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劳动者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其实这是属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作为员工要承担的义务是
其实这是属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作为员工要承担的义务是,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告知单位,好让公司做好人员交接的准备。千万不可以直接一走了之,这样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赔偿的,除非符合相关法......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口头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
·国庆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国庆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国庆加班工资的计算: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国庆节、端午等节日都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在法定节假日......
·劳动关系解除送达通知书送达方式是什么?
劳动关系解除送达通知书必须要送达员工才可以生效,如果是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合同需要赔偿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那么如何送达给员工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关系解除......
·一、实习期离职没有工资吗
一、实习期离职没有工资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除非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给你支付工资,否则公司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在实习期间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发放相应的......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有关部门多次责令之后仍不支付,那么用人单位就会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