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 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算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二、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1、民间借贷无息推定原则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合同法的规定,虽不利于公平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但确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2、民间借贷合理利率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3、民间借贷不保护复利原则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间借贷的利率虽然很高,但并不是可以漫天要价的,国家法规有相关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一定的上限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高利贷,而对于高利贷利息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法律中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银行贷款延期的规定是以下几类人员可以进行延时还款。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一、股权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二、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

·个人存款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存款也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存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据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但是在离婚后不具有法定关系,个人存款离婚后属不......

·预期支付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预期支付违约金条款有哪些说到违约金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很多的疑问,不少人只知道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不知道相关的规定到底有哪些。那么,预期支付违约金条......

·保证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保证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

·私人借款利息怎么样算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钱的一方就不用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之后没有归还借款,则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私人借款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前提是不能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

·网贷欠多少
      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在网贷平台还没有诞生之前,可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理财意识都比较淡薄。随着网络借贷模式出现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了网贷队伍当中。那么,网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