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则需要尽快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送达给被告人,但有的被告人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按时出庭也就是不去打离婚官司,究竟此时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呢?是否准予离婚呢?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于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并不是像您认为的那样,此时法官就不会判决离婚了,恰恰相反在被告不出庭的时候,法官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此时主要就是听取了原告一方的意见,证据也是由原告提供的,往往最终作出的判决是对被告不利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哪里?
      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是哪里?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稿费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结婚证没照片有效用吗
      有效,但是影响使用,建议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

·一、抚养费不服判决应该怎么办?
      一、抚养费不服判决应该怎么办?抚养费不服判决应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第...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
      婚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怎么办在我们国家重婚是违反了道德,而且还为患了婚姻的法则,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我们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提倡人人平等的理念了,在我们国家基本上都是一夫一妻制,如果......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