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2023年新《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补偿给劳动者的资金,但是它的补偿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无限的,经济补偿金存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两者的利益会有损失,那么我们就要适当注意一些经济补偿金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内容是什么?
  
  1、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
  
  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
  
  哪些情况下辞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如何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据此,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为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劳动合同法》相比《劳动法》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对于高收入者,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此来保证不会导致劳动者在这个时间段的生活过于困难。如果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法之心,就需要我们了解劳动法来保障自己自身的利益。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对于一个房屋而言,排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供暖对于住房的舒适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所以国家也制定了房屋的排水和供暖的验收规范,来确保他们......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1、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不支付聘礼的情形。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年限事怎样的 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年限事怎样的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我们知道,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市政工程是有一定的保修的,那么......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一项工程由开始到结束往往会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甚至发生工程事故,因此,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工......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