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引起了很大的矛盾,如果当事人未婚未育还相对简单,如已婚已育则涉及范围较广,下面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1、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死亡赔偿款也不是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死亡赔偿款则是因死亡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亡之后,故不能列入遗产范围。3、死亡赔偿款应当扣除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后,可以参照法定继承分割,本着本是一家人,和睦共处的原则,协商分配为好。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上所述,就是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的回答。一般意义上,死亡赔偿款是每个人都不愿意涉及的,因为这必须是先发生亲属死亡的事实才有可能拿到死亡赔偿款。但是因为死亡赔偿款分配问题导致家庭矛盾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学习这一法律知识可以有效减少矛盾。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因赌博离婚债务协议书包括哪些?
      一、因赌博离婚债务协议书包括哪些?男方: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女方: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

·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生活中经常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些人
      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生活中经常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些人借钱后恶意逃避债务使得债权人的权益受损。还有一些借贷纠纷发生在较好的朋友之间,因为关系较好可能在借款时没有太多的防范,后期朋......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有财产不随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属于个人,如果离婚情况出现婚前财产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而婚前......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一、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当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承担债务,当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债权人是必须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

·法律上信用卡欠款3万判多久
      法律上信用卡欠款3万判多久根据法律规定该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私人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约定而成,高低都有;2、高出央行基准利率四倍的,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一定要签订贷款协议(合同......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一、什么是企业存单质押贷款?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企业单位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