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的分配权利,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分割。实践中夫妻离婚由于财产分割引发了不少的纠纷,那?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财产分割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夫妻的共同财产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即平均分配。但实践中,可能会由于出现过错方,或其中一方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而使财产分割会倾向于其中一方。除了共同财产外,夫妻双方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也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究竟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好
      其实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具体的离婚方式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要是离婚方式选择的好,那也能较为顺利的解除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打算离婚的话,究竟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好......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婚姻纠纷是普遍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当事人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首先会判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恰当,这就需要结合可撤销婚姻的......

·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是否合法?
      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是否合法?一、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是否合法?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32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法律当中规定的......

·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可能有少部分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相关人员会认为,不管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的同意,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甚至有人会觉得另一方不同意,不签字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了。甚至当事人在......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

·一、离婚后要求财产重新分配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要求财产重新分配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

·刑事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