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一个罪名为团伙诈骗罪,而一般在以团伙形式实施了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往往也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此时要先判断一下,诈骗行为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到底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涉嫌团伙诈骗罪如何量刑1、以诈骗总额来量刑。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诈骗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是诈骗数额和情节,在达到定罪标准后,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诈骗数额大小就是量刑的主要参考标准。4、如果嫌疑人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法院还会从轻或减轻处罚。5、主犯对自己从事的及所有团伙成员的犯罪数额负责,从犯只须对自己从事犯罪的数额负责。另外从犯从事不属于诈骗行为的其他犯罪, 主犯并不知晓的自己负责, 主犯不承担连带责任。在团伙诈骗犯罪当中,需要区分清楚各个罪犯的身份才行,其中从犯、胁从犯的处罚是要比主犯的处罚轻一些的。至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此时只要诈骗的数额达到了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了。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刑?《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

·集资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诈骗在生活中已经很常见,随着信息交流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图谋不轨的人用尽各种方式骗取他人财产,企图不劳而获。诈骗包括电话诈骗,信息诈骗,丢包诈骗和封建迷信诈骗等。诈骗罪也有着不同的......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具体是什么
      其实刑事法庭审判案件的过程当中控辩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各自为自己的代理人进行的一些辩论,这种种的行为都是在践行着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设立和实施是保障刑事审判程序......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法官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罪犯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也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容作出。而此时就有可能对罪犯判缓刑,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呢?下文......

·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其实作为我们公民,应该都能够意识到,对于犯罪的来说肯定情节会比较严重,并且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根据相关的规定,有自己新的名称以及固定场所的这些......

·和弟媳有不正当关系是否犯罪
      不犯罪如果说法律责任,只有因为这个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要对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犯罪中止有案底留下吗?
      犯罪中止有案底留下吗?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