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一、确定具体定金协议或认筹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约定包括具体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如果是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就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如果不按约定执行则属于违约。如果开发商严格要求按约定执行,购房者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在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和方式的前提下,推迟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是不允许的。二、如果发现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那么,可以和开发商重新商议办理贷款手续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的交易程序中,贷款都是需要提前办理的,一般协商到交房期间再办理贷款是比较困难的,除非购房者是购买的现房,期房的话一般是不会允许推迟办理的。三、如果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开发商不应收取购房者的定金或者首付,一般没有购房资格的就需要退房,开发商也应退房。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不要交纳定金或首付,因为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备案,法律上这套房不属于购房者,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将房屋转卖给他人,那么购房者就难以保障自身权益。银行贷款买房流程:一、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在满足银行贷款买房条件之后,办理相关带齐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二、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三、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四、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允许的,这需要一开始就跟开放商量联系征求一定的条件比如购买现房而不是期房等。应注意的是延迟贷款的很多原因因为没有购买资格,但同时也是对没有购买资格购房者自身不公平的,所以那么在协商时多多留意。?? ? ? ?? ? ? ? ? ? ? ? ?
  ?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

·河南非法集资以房抵债是否可以
      其实大多数的人只有是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在消费的时候才会特别的小心谨慎,在一般的经济犯罪当中,由于犯罪嫌疑人骗取的都是其他人的钱财,所以挥霍一空的案例也是比比皆是的。有些非法集资的案......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节节攀升,且价格之高,导致不少想要购买房屋的人只能通过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而非一次性全额支付。对于购房人来说,如果要贷款买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按揭贷款买房是......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纠纷,而想要避免纠纷的产生,其实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小心注意,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加以注意。那究竟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大家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您在生活当中购买房子时所使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房产权纠纷的案件,其实公民在通过法院诉讼解......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检察院冻结的房产有效吗?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对不动产的处......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