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强制猥亵妇女罪量刑怎样的?

强制猥亵妇女罪量刑是怎样的?新实施的刑法将此罪行的对象范围扩大为女性和男性,法规显示为“他人”。这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范围的扩大可以保护更多公民,避免因法律空白导致的不同性向犯罪者被无罪释放。以下是此罪的认定方法和量刑标准。提醒,若遇到不法侵害,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概念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他人)或者侮辱妇女(他人)的行为。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认定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一)本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他人)行为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他人)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二)利用妇女(他人)无法抗拒的状态进行猥亵行为的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他人)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他人)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他人)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他人)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他人)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他人)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他人)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他人)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他人)罪。(三)如何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他人)罪我们认为,证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他人)罪,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他人)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他人)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他人)罪。(四)侮辱妇女(他人)罪与侮辱罪的界限以妇女(他人)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他人)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他人)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他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他人)罪对妇女(他人)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他人)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量刑标准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他人)"扩大到"妇女(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他人)或者侮辱妇女(他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一般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公共场所”、“当众”,参见本法第236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
  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他人)罪立案标准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妇女(他人)、侮辱妇女(他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该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当众进行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对同一人次数累计,刑期也会增加。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犯罪者使用肢体强迫或使用其他信息、物品胁迫的方式达成自身目的,是违背妇女(他人)意愿的犯罪行为。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需要上诉可咨询专业律师。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

·如何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家庭共同财产有区别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有的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不仅仅一家三口,还有可能出现多代同堂的情况,那么此时该如何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现代......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

·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
      一、尚未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违法吗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就只能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清楚。但确定之后,并不是说就不能再进行变更了。法律允许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但作为当事人也要清楚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下面......

·领取结婚证现在免费了吗?
      领取结婚证现在免费了吗?一、领取结婚证现在免费了吗?各省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

·一、夫妻没离婚怎么起诉抚养费?
      一、夫妻没离婚怎么起诉抚养费?1、递交民事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无依据怎么维权?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无依据怎么维权?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