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大打出手,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注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因此就会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一般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离婚后如果双方均主张抚养子女的话,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或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父亲或母亲为了能够亲自照顾孩子,需要收集一下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对孩子更有利,这样法官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她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至于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收集怎样的证据,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在结婚后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者一方希望离婚,但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即使诉讼至人民法院也会以......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的全称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于生活中,一些违法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而超生的家庭,就会按照该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想要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
·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哪些彩礼无需返还
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男女离婚后,之前给付的结婚彩礼是会返还给男方的。但此时,彩礼返还也是有具体范围限制的,那么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呢?而哪些情形彩礼无需返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
·怎样去争夺十岁女儿的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除了财产的争夺,再就是抚养权。孩子的成长是每个父母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事。孩子归谁,势必会造成昔日的夫妻翻脸。对于抚养权,国家的相关法律也有规定。那么对于十岁女儿的抚养......
·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而设置的,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效的,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后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要适用......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执行岗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