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手指被机器压断了,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

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受伤,在受伤特别严重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是工伤,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工伤等级是多少级别,现在劳动者对这方面权益性的知识点还是比较薄弱的。例如在工作时间中手指被机器压断了,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呢?我们来给您讲解下。
  
  工作时间中手指被机器压断了,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呢?
  【工伤九级】标准: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n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n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n【工伤十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n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上述内容的解释说明手指被机器压断了,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的工伤后的待遇是比较好的,但是工伤赔偿不是万能,更多的还是需要劳动者们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第一,学会寻找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除此之外,单位须加强安全管理与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劳动者与管理者的防范意识。如有其他疑惑,可前往网站进行咨询。
  
  
  

·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农民工讨薪或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报导。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

·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

·在我国劳动合同只限本市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只限本市吗?劳动合同只限和本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

·怎样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劳动关系来讲,具体分为了未成年工与童工。我国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资,但禁止单位招录童工。因此,需要严格的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该如何认定......

·员工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内容是什么?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为了保障施工双方的权利,建筑公司会与施工方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有很多条文是需要有法律效益的,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在签订合同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