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法院出具。撤销婚姻的执行是在符合国家新婚姻法的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
  
  (××××)×行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已以 (××××)×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本院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纠纷的案由)。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等)。
  
  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主要理由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
  
  第三人×××述称,……(写明第三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我们可以看出,在判决书当中,针对原被告双方,判定结果,依据的法律等这些重要信息,都会在判决书当中标注清楚。另外针对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我们也在上文当中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您可以参考一下。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要求结婚的男女具备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进行结婚登记。那通常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呢?以......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一、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就是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甚至有些夫妻之间根本连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都不签订,但实际上有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更有法律保......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
      我们知道,在双方父母离婚后,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并且没有直接抚养的母亲或父亲,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另外一方也必须配合,可是如今很多人对于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这一点还了解的不是......

·有的家庭生活条件水平十分困难
      有的家庭生活条件水平十分困难,由于经济条件十分有限,在生下孩子之后无法抚养子女,只能选择送人,但是在讲子女送养是有一定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手续的,那么小孩送人抚养需要立什么条件吗?下面......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的,但是申请的一方必须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并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

·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
      一、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

·开庭前家属做什么准备?
      那按照我国的一个相关规定,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如果说是因为财产的关系,或者说是因为人身的一个关系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他们是可以通过诉讼的一个方式来解决他们所产生的一个纠纷的。那在我国......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
      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一、起诉离婚不分配财产可以的?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