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十分重要,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或者爆炸等事故,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发包人为了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会收取承包人质保金,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建设再予以返还,这一措施对于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有很大的作用,那么下文会对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详细回答。
一、质保金的定义
1、保证金的含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工程竣工之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保修书中应该明确约定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期限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
(1)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3)保证金管理。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 投资项目 ,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 投资项目 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三、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期限。但不能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要求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 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 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工程质保金是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约定的一项条款,目的是让承办方按照合约履行责任,工程质保金一般是按工程价款的5%缴纳,等到承办方按约完成建设任务再返还给承办方。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要,所有国家对工程建设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缓刑人员相关规定是一旦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可能就会面临着开除公职的决定,当然这个前提就是当事人他是属于公务人员的身份,因为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
·确认劳动关系多长时间?
确认劳动关系多长时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
·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加班,在职工拒绝加班时,单位还会克扣职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职工不加班要扣工资吗?如果不能,那么单位克扣工资职工怎么维权呢?这些问题都是职工......
·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接触到工程质量问题,就是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在选择楼盘时,会考虑各楼盘的工程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是什么,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各......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