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2、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二、社保局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社保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
  
  社保局的全称,有的地方一般为“社会保障管理局”或“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单独设立,其社会保障的业务,归纳到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
  
  社保局的直属单位一般包括: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
  
  社保局一般设置有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人员,办理其在职期间的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缴纳的缴纳工作,为退休离休人员办理离退休金核定发放及相关工作。
  
  社保局一般都建立网站,按业务工作内容和专题特色分类,一般设立了人才引进、就业训练、人才培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业务专题频道,来便民服务。
  
  四、社保局的职责虽各地不一,但主要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几点: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受托,研究起草有关本级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拟订辖区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辖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组织实施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7、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期足额支付;
  
  8、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账,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账、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通过上问我们可以知道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的解答,工伤认定的选择上诉的两种,也可以都申请进行鉴定,两种方式得到的工伤鉴定书都是有效的,一般社保局的时间规定是在一年内,时间较慢一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劳动人民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为了回报这些劳动者的努力,从国家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职工福利政策,让我国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国家改革发......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随着法律建设的逐步发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规范。在新劳动法中,对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进行了新的调整,包括加班时间的定义,加班费计算等。那么,有......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是什么
      说到劳动关系,您肯定非常的熟悉,顾名思义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劳动关系也是有层级结构之分的,不同层级所对应的劳动关系各不相同,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究竟劳动关......

·厂里不配合工伤司法鉴定怎么办?
      在工厂工作发生意外在所难免,员工因此受工伤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发生工伤想要得到更好的赔偿和补偿的,就需要做工伤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可以得到更加理想化的补偿,但是很多时候员工想要做......

·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由于劳动争议又与一般的民事争议有较大的区别,虽然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仍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考虑到双方的举证能力和对于证据的控制等因素,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