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社会中经常会发生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其中包括工作单位故意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打投诉电话反映事实,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怎么打?
直接拨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说明情况即可。也可以自行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建议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举报电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需要反映事实,比如工作单位的地址和注册名,拖欠工资的具体经过。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电话后会进行调查处理。
·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
员工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很多都需要经过一个使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可以增加员工和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因此员工的试用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我国的合同法对于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有规定之外,对于员工......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
基层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我国《劳动法》又不了解,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不知道怎样去维护,劳动纠纷经常发生,这时候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责,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
·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
一、行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哪些?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在听到刺耳的声音就会表示耳朵受不了,但是对于那些长期暴露在噪音之中的工人来说,他们的耳朵多多少少已经造成了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耳鸣和耳聋。像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了,那么听......
·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辞职吗
想辞职可以辞职。但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当利益,必须得把手续办理好,否则的话后患无穷。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1、是直接辞职办理失业手续,再到新单位续签劳......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双重劳动关系如何......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新标准是?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新标准是?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
·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最新9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