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也会只有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应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那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一)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二)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1、身份证(及复印件);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分割达到一致后,应及时到房地产中心办理产权的变更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不同,房产变更手续所需要的材料也会不同,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携带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携带法院的判决书等材料。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已抵押房屋,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

·购买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购买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一、购买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签订认购书。2、签订买卖契约。3、预售登记。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二、购......

·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
      由于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使得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更多的人愿意居住到农村去。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房屋开始变得紧俏起来,也让房屋买卖的现象变得非常的普遍。但是由于农村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而且......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带哪些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产抵押借款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
      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自己的住房问题,不管是租房、购房,如果对方没有办法保证房屋的质量或者不履行合同的条款的话,这都会有可能产生房产纠纷的。而且在上海这种地区,租房买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