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如果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当今社会不同于以往,离婚已经不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急剧上升,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的都可以办理离婚,但是现在很多人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却不是很清楚,其实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准备好离婚需要的材料到当地的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证件即可。
  
  
  
  
  
  一、离婚的途径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办理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想要办理离婚的首先双方要在自愿的原则下办理,而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呢?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等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时需要双方填写和签字离婚声明,然后填写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登记离婚了,办理离婚除了材料的准备还有心情的准备。
  
  

·变更抚养权的手续是怎样的,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被判给夫妻中的一方,而在日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时,可将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到另外一方,那么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须具备什么条件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

·弟弟婚外情被抓,他一定要认罪才能取保吗?
      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可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愿意遵循这样的一种原则都是可以的,并且法院所做出的一个判决也是具有一定的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