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纯粹就是运气不好,有不少人会面临企业终止清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终止清算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
  一、终止清算指的是什么?
  企业清算时,应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清算费用和形成的清算损益。“清算费用”账户属于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咨询费、利息净支出.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等。当发生各项清理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当清算结束,结转清算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清算损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清算损失和清算收益。清算损失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当发生清算损失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贷记“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账户。清算收益是指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以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当发生的清算收益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等账户。 清算终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清算净损益: 清算净损益=清算收益一清算费用一清算损失 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正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收益: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负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损失。企业清算结束,用净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如果还有剩余,应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经批准,按照企业的权益状况加以分配,结平企业全部账目。
  二、清算终止的两种结果:
  (一)分配剩余财产后,公司注销按照公司法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后,以公司财产支付应付费用,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资不抵债,依法申请破产清算按照公司法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即公司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后,申请进入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
  三、启动清算程序债权人的司法救济
  公司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但在实践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处于私利的考虑,解散公司往往不进行清算。1、公司债权人的清算申请权。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此条规定,债权人对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2、股东的解散请求权和清算申请权。股东解散请求权:按照公司法183条规定,因股东间或者公司管理人之间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有效运行失灵,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瘫痪状态时,其他所有内部途径无法解决,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时,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免受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东清算请求权:虽然公司法184条规定债权人的破清算申请权,但在理论上,股东也应该享有此权利,因为公司清算关系到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果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未按期成立清算组,那么,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势必受到影响,所以,股东也同样具有申请法院裁定成立清算组的请求权。然而终止清算的过程非常漫长并费时费力,需要一系列专业人士在旁边去协助进行。在具体实施中,关于安置赔偿或税务清缴问题等都有可能会发生,作为企业这一方应当积极履行清算义务,才能有尊严地关掉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没赔偿?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没赔偿?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有没赔偿?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

·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破产企业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以及......

·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一、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

·破产后公司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破产清算收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破产清算收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如何确定破产清算收费标准如下: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是清算组为开展清算工作而支付出的全部费用,如公告费、咨询费、差旅费、办公费、清算组成......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