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规定,我国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在北京,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这个被拆迁人就包括承租人,但是承租人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按照国家规定的租金正式承租房屋,而且必须是长期居住才能获得拆迁补偿。
  
  二、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的规定收取房租。
  
  2、有权决定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出租。
  
  3、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承租人将房屋转租。
  
  4、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有权责成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权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承租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有: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是与他人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拆改房屋结构有可能造成房屋危险,改变用途则是违约行为);
  
  (3)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的房屋;
  
  (6)法律、法规规定要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其他行为。
  
  此外,如果出租的是公有住宅,而承租人没有的理由,将房屋空关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一般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作为房屋的所有人获得相应的拆迁赔偿这是必然的,但作为租户,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租房拆迁租户也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毕竟此时会因为拆迁房屋,而影响到其正常使用房屋,也是对其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

·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贷款买房是当下买房的一种趋势,贷款买房首付给多少就成了很多人的问题,对于很多有具备一点金融知识的人来说就算自己可以有能力全款买房也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到底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呢?接下......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
      房产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
      一、拿房子注册公司可以吗?住宅是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只要是能提供合法的使用证明,那就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但是,对于一些影响居民安全,环境卫生的,都不能将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广州房屋赠与税包括哪些费用?
      现如今,各种名目的税收让很多人搞不清楚头绪,比如说,在我们进行房屋之间的赠与或者是收受时,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不过这个税收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以广州为例,一起来了解一......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有些夫妻在离婚之时会协议将房产转入孩子的名下,以此来对孩子的利益作出保障。那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我们在以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