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会给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彻底杜绝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一直都在不断的更新中。秉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决不允许工程质量出现任何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
一、如何把控工程质量方法是什么?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当务之急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模式,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系统,编写质量手册,制定质量方针、技师目标,使之更具有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可检查性。2、人、材料、施工机械的控制(1)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加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2)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显然在施工项目中,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举足轻重的。(3)施工机械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选好、用好机械设备至关重要。3、控制施工环境与施工工序在项目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因此,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的环境,保持材料工件堆放有序,道路畅通,为确保质量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的意义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为了更好的把控工程质量,我国主要的方法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人、材料、施工机械的控制、控制施工环境等。只有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把控,才能使问过得社会更加稳定繁荣的发展。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任何人都承担不起。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
员工生病期间提前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补偿金吗可以,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文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未盖章,但是有双方的签名也是......
·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万州区、黔江区、
重庆基本工资标准怎么规定的(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是包含的;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自己解除吗?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对试用期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试用期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法》第25条关于用人单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一、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工伤纠纷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