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经济、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成立条件上面,股份有限公司要比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多一些,也更加严格。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有了基本了解。要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须在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经营场所方面符合要求,其中股东人数要在2到200人之间,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要达到500万元。在设立方式上,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都是通过公开募集成立的。
  
  
  

·公司法人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在所有的法人类型中,公司法人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公司法人有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两种。因为合并分立、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可能面临注销。法人注销其实就是结束公司作为一个法律实体存在......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公司法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部法律,从名称上来看也可以看出公司法主要是归置公司的相关主要事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仅有成绩公司还有......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以保证自己及公司的合法......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一、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规定?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问题,希望......

·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如何运做?
      企业融资风险在企业的运作过程当中是无法避免也是无法预见的,但是在面对这些风险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去处理,因为企业风险的防范是对于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十分必要的,我们每一个企业如果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