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关于房子归属是如何界定的?

由于在离婚案件之中,房屋等财产问题是比较难以裁决的,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存在难点的,所以有时夫妻双方会在结婚时即对新婚姻法关于房子归属进行界定。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现在买房子是结婚丈母娘要求具备的,为了婚姻和谐和丈母娘满意在结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在以后的分割财产时双方都有保障,婚姻讲究的就是信任感和安全感,只要双方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那么婚姻的保鲜期会无限延长,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还可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得到维护。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新婚姻法明确了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属: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主要是从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入手的对于婚前购买的,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对于结婚前一方父母赠与的情形,若没有特别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婚后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均等分割。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

·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愿意购买预售商品房,也就是期房,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卖房子的话还是新的比旧的好。在一般情况下,买期房是要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的。那么,期房的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将......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个人住宅房屋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不是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续期。非住宅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上述权利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回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二、关于房地产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