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应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环境监管失职罪要求行为人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后果出现,那么何为严重后果,或者说需有怎样的后果检察机关才会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进行立案呢。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三)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四)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环境监管失职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只有发生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其次,行为人是出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过失心态;再次,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述三点必须同时具备。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一般是有当事人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或者是因工作而产生的职业病以后,通过一系列的程序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的相关鉴定,然后才可以申请赔偿,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甲方(管理方):乙方(挂靠方):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

·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
      我们知道,六十岁之后,不论男女都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很多退休的人往往都有劳动能力,往往希望可以继续工作,维持收入。那么,退休后还能不能确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有年龄限制吗?下......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认定单位克扣工资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

·一、私立学校老师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私立学校老师随时辞职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