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当今社会,离婚概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要是有孩子,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必不可少的。夫妻离婚,孩子以后的生活状况及成才方式有很大的影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够留在自己身边,亲自照顾孩子的一切。在夫妻离婚中,要让女方抚养孩子吗?下面就为您说一说,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此外,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一)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三)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四)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六)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七)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九)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由此可见,女方抚养孩子比男方抚养的孩子概率大。因此在女方抚养孩子吗中还是占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夫妻生活中,很多女方为了孩子,在家当全职家庭主妇,靠丈夫的收入维持生活,当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下处于劣势,所以女方要在争取抚养孩子上占优势可以从以上几点做参考,想要更多的了解,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快节奏的时代造就了很多很多离婚的父母
快节奏的时代造就了很多很多离婚的父母,然而一段婚姻的结束并不只是父母双方的事情,对他们的孩子也是会有很大影响。对于有孩子的父母,离婚后最重要的也是受法律约束的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
·如果离婚证丢了可以登记吗?
如果离婚证丢了可以登记吗?离婚证丢了也是可以登记的;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在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离婚证,但是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
·95年之前的国家赔偿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的完善了,对于国家赔偿方面其实早在1995年就是有着规定的,但是在95年之前肯定也发生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事的时候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1、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这个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银行。详细阐述情况,如果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需要注意什么需要与另一......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
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离婚官司一般开几次庭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就现在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来看,夫妻结婚之后不管时间多长,作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都是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所以要是夫妻离婚也就不能要求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能够分割处理的仅仅是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