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如果夫妻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行。那你知道婚外情该如何取证吗,取证方法有哪些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一方有婚外情如何取证?
  
  (一)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二)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三)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四)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五)无过错方取证要量力而行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二、怎样取证才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
  证明外遇、婚外情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由上可知,婚外情的证据往往都存在于手机的照片、录音或者短信等等方面,但是我们要注意,对婚外情进行取证时,不要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否则容易引发别的侵权问题。要是你还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

·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一、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与律师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展,配合律师展开工作。在第一次律师会见后,一般情况下律师会传达一些家事,对于案件的罪名等概要情况......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
      一,现今双方同意离婚开庭会一次判离吗会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
      现今,出现不少受害者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情况。然而,对于国家赔偿法相关知识,却很多人不明白,其实,国家在赔偿法司法解释上,非常详细的条例,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国家赔偿法司法解......

·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分割子女的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未成年人无法处理财产的,可以代为管理,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

·两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两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

·如何申请拘役期间回家?
      如何申请拘役期间回家?拘役期间自己写申请回家,由执法机关批准之后就可以回家,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