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来越多。群租房虽然可以多人分摊房租减轻在大城市就业的负担,但是人口完全密集在同一个屋子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给房东和邻居带来很大困扰。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上海群租房新规是怎样的?
  
  
  一、上海群租房新规
  
  (一)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去年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群租”的认定标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二)根据《办法》,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办法》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証书》。
  
  (四)《办法》还指出,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此外,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较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关于上海群租的认定
  
  《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同步修订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群租”认定标准,标准规定,任一出租房间居住人数超过2人将被认定为群租。 实施意见明确,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和市郊城镇的住宅小区内,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
  
  1、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2、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3、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4、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5、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是此次同步修订管理办法的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出租房间内居住使用人数超过正常居住人数,包括设立集体宿舍的问题。同时,人均面积指房屋实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
  
  以上,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承租面积等规定,因而群租房属于违规行为,应该强烈抵制。如果在被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因此,根据上海群租房新规,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违法建筑、危险房屋等居住房屋均不可以出租。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工程的各个方面,如材料和施工规范,其中钢筋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规范钢筋的使用,出台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的就是加强......

·工人做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就是具体负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人可以委托家属,也可以要求单位出面,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身份证等资......

·工伤认定超过1年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最长为1年,这就要求当事人尽快的提出申请,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利的损失。那实践中,如果工伤认定超过1年怎么办呢?相信也有不少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就......

·在我国工伤认定哪个部门取证
      在当今时代,像工伤这样的事情毕竟是少见的。因此,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很多一部分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的一些事宜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常识。一旦遇到工伤以后,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虽然说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如果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怎......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

·无合同劳动关系确认需要哪些证据资料?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双方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不和员工签署合同,而是以口头的方式确认劳动报酬等事项。这对于员工来说是不利的,应该尽......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工序,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单位工程下面又可细分为单项工程,这是层级的关系。只有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工程才能正常交付使用,任何一个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