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

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工程,其中,就包括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指像通风空调以及排水之类的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对人防工程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那么,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
  
  1、定期检修保养。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每季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确保性能完好、运转正常,使之达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2、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系统应进行日常监视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检修,防患于未然。
  
  3、加强汛期巡检。汛期应制订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落实抽排水设施,并设专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现象。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报告人防主管部门。
  
  4、建立健全档案。人防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要及时记录,与人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并归档,并接受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年底前将档案资料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时应及时报人防主管理部门备案。
  
  5、开发利用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使用人防工程,应到人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不得无证使用。
  
  6、做到五个“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损坏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门检举。
  
  二、人防工程费率计算顺序如何排列?
  
  人防工程费率计算顺序排列如下:
  
  (1)定额自接费;
  
  (2)其他直接费;
  
  (3)直接费不计;
  
  (4)综合间接费;
  
  (5)费用合计;
  
  (6)利润;
  
  (7)开办费;
  
  (8)其他费用(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上级管理费);
  
  (9)税金;
  
  (10)总造价。
  其实这个问题从浅层次来看,就是指对于人防工程的具体的管理内容,再进一步说,包括对违背法律规定的惩罚等。如果您对于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非常专业的意见。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答辩书模板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答辩书模板是怎样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该案件的管辖权。......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黄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工伤后工......

·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可以被辞退吗?
      劳务派遣员工怀孕可以被辞退吗?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
      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吗?建筑工程需要做质量检查记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辞退员工补偿不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