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说到企业商号,大多数人对其都比较陌生,其实它就是一个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而已,只是它离我们的生活较远,因此,您对它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很多人都不知道商号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关于企业商号的相关知识,供您做一个了解。
  
  一、企业商号是什么
  
  企业商号,即字号,是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它的选用原则主要有:
  
  1、真实性原则
  
  企业商号原则上首先要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在字号之后,需要体现该商业主体营业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且应与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致;
  
  企业商号不得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2、单一原则
  
  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商号,且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商号。为此,企业住所处所标明的商号以及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商号,亦应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商号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商号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二、企业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作为商主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商号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商号具有信息性
  
  商号的存在不仅仅是公示商主体识别上的信息,而且还包含了其他一些信息。这些的信息可能包括主体性质、价值追求、产品质量、信誉程度、经营状况、企业文化等;
  
  2、商号具有可转让性
  
  各国一般都禁止商号与商主体分离而为单独让与,这也是它与商标的重大区别。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3、商号具有识别性
  
  商号是商主体用于代表自己的名称,它依附于商主体,是商主体相互区别的重要外在标志,表现其独立性的固有特征。具有识别性的商号也是商主体人格权的客体之一。比如同行业相同或是易混淆商号的登记排除,从而体现为商事主体对商号享有专有权,也就是说通过对使用专有的保护实现商号的识别功能;
  
  4、商号具有经济性
  
  作为商主体无形资产之一的商号,在选定与使用中具有一定的信息储量,并通过与其他商主体和公众的接触而得以公示,从而使商号成为商主体经营,资信等信息的载体之一,这无疑赋予了它相应的价值。事实上,商号的价值所在以及其可能产生的利益所得,构成了商号转让的经济基础。 此外,商号还具有唯一性,而一个企业却可以拥有多个商标。
  
  三、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是怎样的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2、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3、商标权受到商标法的专门保护;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商标有必要在该国另行注册,商号没有必要另行注册。
  
  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时,或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时,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很多商号名称不具有显著特征,所以无法注册成商标。
  
  看了上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企业商号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初步的了解了吧,我们还要注意,商号和商标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还是挺大的,我们要注意区分两者的不同。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
      公司请律师多少钱?一般情况下常年的企业法律顾问收费分为几个部分:1.基础服务费:就是常用到的一些企业经营发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方案,审理常用的合同,并且修改。这部分费用大概在4000-......

·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
      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

·在办理公司的过程中,有的法人会选择欺骗、不诚信的手段,去伪造
      在办理公司的过程中,有的法人会选择欺骗、不诚信的手段,去伪造、变造营业执照,或者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情节较为严重,因此我国公司法就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利益。那么吊......

·法律规定企业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此时的加班具体分为了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两种情况。然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后者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一、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

·保险代理公司法人要求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方面的问题其实是非常的多,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个职位,就是法人。对于法人来说也是有着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公司的风险基本上责任都是要找法人的。所以说现在的保险公司也看中了......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