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不仅是劳动者应该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也是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么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是劳动者不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二、订立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风险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录用。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风险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的赔偿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都是很有好处的,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时也是纠纷发生时处理的一个依据。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工伤认定是证明证明职员所受的伤是工伤的材料。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工人的退休年龄,男性的退休年龄是六十周岁,女性是五十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刑标准取决于犯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金融工作人......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

·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
      有权利就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都是有偿的,那么劳动者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同样也有获得保障的权利。失去了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就谈不上效率一说。在本文了主要介绍劳动保......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部分的人都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

·公司法人代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

·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鉴定的结果书都是比较公正科学的。当然,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如果员工个人对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的话,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不过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