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此时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可以要双倍工资吗?除了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能要双倍工资之外,劳动者何时能要双倍工资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确认是否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也应当认定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基于一些原因导致合同内容无效而已,所以,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话,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但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何时能要双倍工资
  通常情况下,一提到双倍工资,劳动者的认识比较强烈的就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实际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只是一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劳动者经常忽略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即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形,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如最多只能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且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双倍工资可能会涉及时效问题。但对后一种情形来说,首先,在时效上,只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一直存在,就不会存在时效的问题;而且主张的时间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起算,也不存在最多可以主张多少个月的时间限制。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您要积极主张权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此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您可以准备好证据资料向有关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让您困惑的地方,不妨向专业的劳动律师求解,以更好地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

·社保局不认定的工伤应该怎么办
      社保局不认定的工伤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在我国请律师工伤认定多少钱
      工伤所涉及到的工伤赔偿款一般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有的时候,如果个人不聘请律师的话,肯定员工本人对于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没有专业的律师熟悉,可能因为一个小的疏忽,最后整体的赔偿数额就会受......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施工......

·一、误工费一般赔偿几个月?
      一、误工费一般赔偿几个月?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出具的医嘱和诊断证明记载需要休息多久,一般误工费以这为依据。如果......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