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制作民间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制作民间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在借款活动中,如果您属于“有钱就是任性”这种类型的,那您可以任性的、随意的去写借款合同,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制作借款合同时,最好还是注意与之相关的一些事项,避免受到经济损失。那么,制作民间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制作民间借款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2、利息的操作原则:使用的任何合同版本制作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其合同约定利息只能定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现行利率状态可定为月息2.1分左右),超过部份定性为合同外利息,对合同外利息不受法律保护。3、6-12个月的合同如何处理。对于借款人借款时间较长,不可控性较大的借款业务,制作借贷合同时可将借期拆分,例如一年的借款合同,可制作成借期为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合同期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没有太大变化及利息支付准时时出借人同意延期至一年。4、合同里的送达条款、费用约定、管辖范围及申诉部门的约定均为必要的补充约定,不可删除。否则,主张债权时会有较多不便之处。
  二、借款合同的制作有哪些要注意
  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借款当事人最好将借款用途在借款合同加以明确,避免借款人将钱款挪作他用。而在实际制作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的小心注意,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害。而如果遇到纠纷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

·在债务人失踪之后如何追讨欠债
      在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不惜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四处流浪,也就是所谓的“失踪人”。而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失踪就意味着自己无法讨债,这可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那么作为债权人,......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这样一种老赖,借了别人的钱以后,不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最重要的就是,有些人甚至还会在欠别人钱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消失跑路,就不计划......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公司贷款是公司在其经营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向银行贷款以占时解决资金困难之举。公司相对于股东而言是权益与义务的结合体,股东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必......

·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个人之间进行借款是比较常见的,但由于往往都是熟人之间进行借贷,因此也就比较随意,不签借条、签订简单借条的情况比较多,而一旦发生纠纷,可......

·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债务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清偿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