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的皮肤发红、肿胀,觉得火辣辣地痛,但无水泡出现。
  
  2、二度烧烫伤:伤及真皮层,局部红肿、发热,疼痛难忍,有明显水泡。
  
  3、三度烧烫伤:全层皮肤包括皮肤下面的脂肪、骨和肌肉都受到仿害,皮肤焦黑、坏死,这时反而疼痛不剧烈,因为许多神经也都一起被损坏了。
  
  鉴定分级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或无护理依赖。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鉴于烫伤程度,非常严重的可以认定到二级工伤。
  
  综上所述,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具体还是要看伤者的伤情严重情况进行鉴定的。不同级别的工伤,工伤保险支付的赔偿额度也是不一样。如果工伤鉴定,受伤程度较为严重,无法在继续进行工作,那么解除合同的时候,还能得到一笔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动派遣用工属于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此时劳务派遣单位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我们称之为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实......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一、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工伤进行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为我国劳动人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了方便,那么工伤认定后有赔偿金吗?赔偿金的发放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后才可......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的协商之后确定下来的,但在具体工作一段时间后,可能有的单位会降员工的工资。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我......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一、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

·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关系需要材料?
      在我国劳动者在劳动时需要和所在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劳动双方由于没有必要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确定劳动关系是个难题。那么,有关部门确......

·什么是劳动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劳动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形并不少见,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