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

投诉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该如何处理?
  
  质量是工程存在的根本,一个无质量保证的过程是没有存在的价值的,反而还会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虽然国家对某一工程质量会做出一个大致的规范,但具体适用还需结合当地情形。建筑房屋是诸多工程中的一项,在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案件应该如何审理?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一、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信访条例》(国务院令 第431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二、工程质量投诉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按规定的程序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反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并请求协调、督促和依法处理的行为。
  
  三、投诉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投诉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内发现工程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可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先行联系,协商处理。
  
  建设单位未履行保修义务或双方就质量缺陷及处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投诉人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四、哪些情形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二)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
  
  (三)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且投诉内容不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
  
  (四)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无产权关系且未受产权人书面委托的;
  
  (五)涉及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
  
  (六)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
  
  (七)投诉处理机构已经受理但尚未超过处理期限的重复投诉;
  
  (八)投诉人对投诉处理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重复投诉;
  
  (九)在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十)其他依法不属于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
  
  五、投诉人到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应提供哪些材料?
  
  投诉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登记,登记主要内容有:
  
  (一)投诉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与产权人关系
  
  (二)投诉房屋购房合同;
  
  (三)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工程施工质量缺陷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
  
  (六)与建设单位先行联系的情况说明;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或资料。
  
  六、对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受理范围的处理方式?
  
  (一)对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投诉人应向产权人或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
  
  (二)投诉人要求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或提出退房、换房等要求的,应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通过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渠道或方式反映。
  
  七、投诉受理处理的期限是多长?
  
  投诉处理机构对受理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本级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有效期?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且需要实名制。在相关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确定投诉范围是否超过受理范围,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房屋质量现象需要通知投诉者通过其他途径或方式投诉。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对于劳动合同其实签多少年
      对于劳动合同其实签多少年,法律是没有严格的规定的,但也不能完全说没有任何限制。在实务上一般都是想签多少年就签多少年,只要有共识,一切都不是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两个年龄阶段的,一个......

·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您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当自身权益收到侵害,应当勇敢的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那么如何进行投诉呢?投诉之后劳动监察机构会如何处理呢,恐怕您对于这个还不了解,我们总结了一些相关知识,供您参......

·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
      时间在紧急情况下都是无比宝贵的,工伤鉴定等待时间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难熬的,他们最希望结果能够尽快出来。许多人对于工伤鉴定出结果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工伤鉴定结果要多久?为此,我们......

·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会判刑吗
      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会判刑吗?1、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元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是否能够放心使用、市民放心的标准。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那么,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擅自离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十分恶劣的,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政策的。那么,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我们是该如何进行计算呢?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的......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