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使用的一种权利,是土地所有权的象征。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主要是把土地进行转让,出租等方式来获取自己的收益,国家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这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国家可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人股作为对企业的投资,国家对企业享有相应的投资者权益(股权),企业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根据国务院的现行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土地用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此外,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广义的农业生产的,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与用地者可在不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出让年限。
  
  行文至此,土地使用权用地主体的含义主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出让土地所有权的年限,这三个方面,具体的细节文章中已经详细的说明了,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在此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你可以之间来电咨询我们。
  
  
  
  

·贵州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是什么?
      贵州乡村公路征地补偿是什么?我们国家现在是高速发展的一个时期,所有的基础设施都正在完善当中,所以就会占用一些地。我们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有所了解,其实征地的这个事情已经不是稀罕的事情......

·农村的征地补偿可以按年付吗
      农村的征地补偿可以按年付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更是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对于在......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在我国,个人建房也是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不管该土地是拍卖取得还是通过集体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作为表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该土地的权利的法律有效证明......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

·缓刑收监是回判决地吗
      一般是回判决地。据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

·土地承包权年龄有无限制?
      土地承包权年龄有无限制?一、土地承包权的概念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