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收到招标书后,有意向的施工方应该对招标信息全面了解,然后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文件送达到建设方手中。为了确保投标顺利,必须要做到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现在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各种资格证明材料
  
  4、详细的预算书、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项目经理与主要施工人员表
  
  6、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特材和其他需要甲方供应的材料的用量,所需人工的总工日数等
  
  7、施工规划,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质机具设备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包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8、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必要时验证原件)
  
  9、对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该部分内容往往并入投标书或投标书附录。
  
  10、资格预审资料(如经过资格审查则不需要提供)
  
  11、投标担保书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条件等。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施工投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投标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投标人了解招标信息,申请投标。建筑企业根据招标广告或投标邀请书,分析招标工程的条件,依据自身的实力,选择投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接受招标人的资质审查。
  
  3、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参加现场踏勘,并对有关疑问提出质询。
  
  5、编制投标书及报价。投标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实质性响应。
  
  6、参加开标会议。
  
  7、接受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三、投标文件应该什么时候送达?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综上所述,施工方在开展投标工作时,首先要做的就是编写招标文件。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很多内容,有投标书、法人代表证明、施工方案、工程预算表及各项建筑资质证明等。施工方应该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交给建设方。对于资料不全的,施工方可以要求撤回补充。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不能,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要支付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

·关于职工工伤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是否有关系
      如果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仅仅向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并没有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工伤认定并不能将员工的工伤进行伤残等级上的评定。虽然说工伤认定完毕后再进行工伤鉴定的话,会耽误一......

·《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毁约会怎样?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毁约会怎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毁约会支付违约金。当然了,违约金他不能够约定过高。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一、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