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散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触犯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您都知道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是正常的,但是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可能您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年子女散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这个问题。
一、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主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包括子女实际上需要的抚养费用、父母所能够承担的抚养费用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程度。抚养费用在法律上有固定的计算标准,所以您可以参考。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应酬聚会避不可少,但是很多人因为应酬聚会而导致了最后醉驾的违法行为。很多人对醉驾的处罚并不了解,因为不同的情况处罚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那么8种醉驾有哪些应当......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的饭碗是否能保得住就得看单位是否还愿意续签。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问题,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许多劳动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劳动合同到期......
·一、劳动合同法违法解聘如何赔偿?
一、劳动合同法违法解聘如何赔偿?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有哪些?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劳动力市场越发展,劳动关系问题越重要。本书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和梳理,分析概括了西方国家劳......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如果有以下的情形,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建筑工程是近几十年来利润空间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有利润势必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竞争,这其中就不排除有些人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瞒天过海,钻各种空子。......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一、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