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因交通事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现实生活中受伤害方因致害导致伤残或者死亡,其下有未成年子女等,出于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来源的考虑,赔偿金里面就会包括其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向您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的相关内容了,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是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来计算的,未成年的被抚养者,支付相应的金额至18周岁,具体的支付金额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是否还有抚养人有关。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3.4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一、上海出租车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一、上海出租车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不了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不了会坐牢吗?不会坐牢,“发生交通事故后,经鉴定,如果伤者达到重伤以上级别,且有酒后驾驶情节,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者未达......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2、构成伤残级别......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

·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呢
      为了出行方便,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驾车出行,享受舒适快捷的同时也难免碰上一些交通事故,但很多司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就不知所措了,怀着侥幸心理想要赶快离开现场,逃避处罚。但实际情况是,绝......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