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

很多的私营企业会在招聘时规定新员工试用期前一个星期如果离职没有工资,有的甚至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均算作实习期不计算工资,企业这么做也许是为了节约招聘成本,但是对于类似这样的规定符合我国劳动法吗,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新员工入职几天有工资,但是根据相关法条可以推断,员工从入职第一天起,就享有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二、试用期离职不支付工资如何维权?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可以看出,新员工从入职起就应该计算工资,试用期内如果离职的,应该按照试用期内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试用期内,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您知道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工龄不连续,从你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相关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可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是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包括书面通知和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及结清劳动报酬或者补偿金的手......

·没有开票的工程款欠款如何诉讼?
      没有开票的工程款欠款如何诉讼?一、没有开票的工程款欠款如何诉讼工程欠款纠纷可以直接起诉的,但原则上应该和发包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1、准确选......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五一劳动节是劳动者的统一休息日,劳动节的假期时间是很充裕的,当然作为上班族的人们而言或许会因为企业的安排而没有机会感受节日的轻松,有许多人还对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一、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