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债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债务的发生依赖于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基本上所有的债务都是具有抗辩权的,因此,自然债务的抗辩权也是存在的,对于债务的抗辩,是赋予债务人的法律权利,债务人有权对其所需要偿还的债务发生异议和了解清楚。但是债务的抗辩权究竟是如何的,可以一起去探讨。
一、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二、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再比如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可以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行使抗辩权拒绝主债权人的请求。一旦主债权人已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则先诉抗辩权立即消灭,请求权发生效力。(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笔者认为,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抗辩权。比如甲与乙在无偿委托合同中约定,如果委托人甲不向受托人乙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经费时,乙有权拒绝甲的完成委托事务的请求。这一约定,无疑应被允许。产生质疑。自然债务的产生以及偿还,债务人有权去了解每一笔债务的性质以及合理性。之所以赋予当事人抗辩权,也是在提醒债权人要确保自己的债权合理合法,确保不去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当然法律赋予的权利您都可以行使,但是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
信用卡欠款自首流程是怎样的?信用卡由于有透支功能而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在使用信用卡时,用卡人应及时偿还透支的额度,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有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
·公司发行债券的资格
公司发行债券的资格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我们在订立各种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内容和违反条件仔细斟酌,以免损害自身权益。在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全权益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不安抗辩权,以免不可......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
·最新离婚财产债务是如何划分的
,一些因为配偶在未告知时进行举债,导致离婚后出现所谓“为前夫还债”的事情,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同理,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有连带清偿责任的......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