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常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亲属或护工护理得的,由赔偿义务人对该费用进行的赔偿。为了解决护理费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具体如下: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超过一人的,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但最高不超过3人,擅自多用护理人员的费用受害人自理。
  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护理费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此外,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10年。如果您对上述问题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司法鉴定时间?
      如今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身边,经常有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而伤残程度是分级别的,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是最常见的一种鉴定,那么今天我们来和您讲一下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司法鉴定时间,希......

·申请劳动仲裁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对仲裁的结果影响很大。当然,这就要求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实际提供一定的证据材料。那究竟申请劳动仲裁要交的材料都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定要双方在场吗?
      在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收到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对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很重要的一份文件,有时候它不是当场发,但如果要发的时候当事方并没有时间,那么时候就有个小......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诉讼费标准不同,除了这个内容外,当事人还比较关心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那就交通事故的诉讼费......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拒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书、判决书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疲劳驾驶,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驾车多长时间算疲劳驾驶呢?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车祸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

·一、伤着交通事故受伤后自己又摔伤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一、伤着交通事故受伤后自己又摔伤的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肇事者只需要赔偿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自己又摔伤的这部分民事责任跟交通责任人是无关的,自己摔伤,由自己承担。交通事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