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吗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借条。即贷款方持有借条,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条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条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证明还款的证明力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条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条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条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条,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条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条,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在进行借贷的时候,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签借条还是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作出判断,进行选择。但为慎重起见,也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建议最好是签订借款合同为好。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在出现了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债权人都很苦恼,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欠债,而要是一直要不回来钱的话,就意味着自己的利益会遭受损害。......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司来说,如果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呢?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公司,在向客户......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一)操作流程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2、联系融资机构;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
·挪用公款判几年,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此时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之后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也才是理所当然的。那究竟法律......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侵权之债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主要有: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施: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人民币贷款利率:1.农业银行个人掌银APP,首页“全部→贷款→贷款服务→贷款利率”。2.农业银行门户网站......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共同债务应怎么办?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