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政府或者个人对土地进行出让时,大部分采用的手段都是竞拍,当然,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不那么简单,有很多的程序和要求都需要我们去准守,说到拍卖土地使用权,这可能就有很多人不了解了,想要进行竞拍的话是要符合一些要求的。那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竞买人除按类别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三、拍卖程序
  
  (一)拍卖出让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交给拍卖主持人,拍卖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
  
  5、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6、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7、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8、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9、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10、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衡水网站(土地交易)栏目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土地拍卖的程序对我们个人来说并不是特别的重要,想要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话,首先我们需要满足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资格,否则无法进行竞拍。当然,可能因为地方政府不同的政策和拍卖方提出的不同要求,还会有不同的限制。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我国在朝着现代化目标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公共建设,当然这也会涉及到征地的事项。征地,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由于它设计以及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需要在多方博弈中取......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

·南京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经买卖、转让及赠与等引发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尽快的到国土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而产权证书的内容没有调整的话,容易引发产权纠纷。那么,南京......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